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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重庆大渡口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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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区属国有企业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大渡口区属国有企业非区管干部人员进出管理办法(修订版)》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研究,决定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渡口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大渡口区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条件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执行;

6.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即2021年11月28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的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被单位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正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四)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包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包含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以此类推。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照片。招聘企业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一)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时30分至11月30日17时。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47.106.161.20:5237/ddk2021/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请及时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40×180像素,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聘企业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登记表》,方便后续工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2021年12月1日17时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各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招聘企业重新确定招聘名额。

(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可于2021年12月16日9时30分至12月18日12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企业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类型按招聘岗位分为a类和b类(见附件1),其中,a类考试类型岗位考试科目(项目)为“笔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b类考试类型岗位考试科目(项目)为“笔试+结构化面试”。

报考人员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笔试分值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政治、经济、涉企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2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拟招聘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招聘企业重新确定招聘名额。只有一名考生参加笔试的,其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具体查询时间及资格复审等其他相关安排将通过“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企业共同组织。进入面试人选均需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招聘企业确定并明确递补轮次,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需要递补的岗位,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企业共同组织。面试人选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各招聘岗位采用的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对于招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其他考生平均成绩,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示,考生也可登录“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进行查询。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

根据本简章附件1中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体检为等额体检,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所报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均相同,则另外加试结构化面试)。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招聘企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企业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企业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企业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查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招聘企业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结果确定后,招聘企业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招聘企业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在体检或考察阶段出现缺额的,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招聘企业确定是否递补以及递补轮次。如确定递补,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则按前述原则确定。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应公示事项。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企业填写《大渡口区属国有企业非区管干部人员聘用审核备案表》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再报区国资委审定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报考人员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简章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企业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1.大渡口区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4.“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名单

5.qs发布的2020年世界大学前600位

原标题:大渡口区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dk.gov.cn/bm/qrlsbj/zwgk_56749/sydwzk345/202111/t20211118_9994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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